行业观察 | 新136部征求意见、低空经济司获批、国产发动机突破——低空经济连迎三大进展

发表时间:2026-05-22 12:02作者:瞻望世纪航空

行业观察

第二期


5月上旬,低空经济领域接连迎来三则重磅消息。政策端,民航局就新136部规章公开征求意见、低空经济司正式获批;产业端,国产1000公斤推力级涡扇发动机通过验收。制度供给与技术创新同频共振,万亿赛道进入实质性起飞阶段

01

5月9日:民航局就新136部征求意见,空中游览“搬家”纳入许可管理

5月9日,民航局发布《商业非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征求意见稿)》(简称新136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这是自2022年旧版136部实施以来最大的一次修订。

1. 规章名称与适用范围调整

新136部规章名称由《特殊商业和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调整为《商业非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适用范围明确为七类商业通用航空飞行活动:

• 一般商业飞行(新增纳入许可管理)

• 商业训练飞行(新增专项管理)

• 农林喷洒作业飞行

• 直升机机外载荷作业飞行

• 跳伞服务飞行

• 空中游览飞行

• 使用航空器代管人代管的航空器实施的私用飞行

其中,一般商业飞行和商业训练飞行是此次新增的专项管理类别。一般商业飞行过去相对宽松,现重新纳入许可管理,需明确航空器适用范围、运行机场范围、航线布局、机型限制等关键要素。商业训练飞行则要求许可证持有人须先取得按CCAR-141部颁发的驾驶员学校合格证及其训练规范。

2. 新增特殊运行场景安全管理要求

结合商业非运输运行地域广、环境复杂等特点,新136部新增以下关键条款:

• 高海拔运行要求:对在高海拔机场和区域运行的驾驶员、维修人员及航空器构型提出附加要求。

• 临时起降场地管理:要求许可证持有人对临时起降场地进行评估,确认表面性质、整备状况、障碍物条件等,并管理运行秩序。

• 异地运行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异地运行前须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经许可证管理局和属地管理局复核后方可运行。

3. 强化风险作业管控

针对农林喷洒、直升机机外载荷、跳伞服务飞行等高危作业类型,新136部细化了三项核心要求:

• 人员资质:明确各类作业飞行驾驶员的执照等级、飞行经历时间、专项训练和检查要求。

• 运行场地管理:对起降场地、临时起降场、跳伞降落场地等提出评估和管理规范。

• 运行保障:规定作业前勘察、应急预案、设备检查、通信联络等保障措施。

4. 空中游览飞行的细化管理

新136部将空中游览分为长途空中游览飞行(距离起降点大于40千米)和短途空中游览飞行(距离起降点不大于40千米,或两起降点直线距离不大于40千米,或在经批准飞行区域内)。对短途空中游览提出:

• 起降点直线距离不超过40千米,或同一起降点往返距离不超过40千米;

• 驾驶员资格要求:短途空中游览机长一般需至少300小时总飞行经历(飞艇/自由气球另有要求);长途空中游览机长需至少500小时;

• 飞行时间限制:每日不超过8小时,任何7个连续日历日不超过40小时,日历月不超过110小时,日历年不超过1200小时;

• 运行限制:按目视飞行规则(VFR)在1520米(5000英尺)场面气压高以下实施,包括驾驶员在内所有乘员不得超过9人;

• 起降场地要求:可在运输机场、通用机场或临时起降场地运行,须设置安全间隔、秩序维护人员,避开地面人员密集区域。

5. 其他重要修订

• 航空器维修:明确非复杂航空器可由持有CCAR-66部维修人员执照的人员实施维修,复杂航空器须由具有机型签署的人员或CCAR-145部批准单位维修。

• 记录保存:各类运行记录保存至少12个月,适航指令执行记录和重要修理改装记录需在航空器全寿命周期保存。

• 法律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违反运行手册和记录保存要求等行为,设定了警告、罚款(最高20万元)、信用记录等处罚。

此次修订体现了民航局“管得住才能放得开”的审慎监管思路。在低空经济即将规模化的前夜,通过制度补短板——将一般商业飞行重新纳入许可、细化高危作业管控、完善特殊场景安全要求——为后续更大程度开放空域和简化审批筑牢安全底线。

意见稿全文.pdf

02

5月9日:中央编办批复民航局设立低空经济司,编制30名

在2026低空产业协同与生态合伙人发展论坛上,中国民用航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家祥公开披露: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已正式批复民航局,同意设立低空经济司(亦称低空安全司),核定编制30名。这一编制规模在民航局内设司局中处于较高水平,彰显国家对低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视。

职责定位

民航局低空经济司的核心职责包括:

• 起草低空经济发展规划

• 统筹低空安全与发展

• 建设低空飞行服务调度平台和低空飞行服务站体系

• 承担适航审定、运行安全监管、空管服务保障、市场规范管理、法规标准制定等职能

至此,我国低空经济管理体系形成 “发改委顶层统筹、民航局行业监管” 的分工格局:

机构

侧重职能

国家发改委低空经济司(2024年底设立)

全国低空经济顶层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布局指导

民航局低空经济司

 (2026年5月批复)  

适航审定、运行安全监管、空管服务保障、市场规范、法规标准制定

这一分工打通了从宏观政策到微观执行的“最后一公里”,有望有效解决当前低空领域“九龙治水”、监管标准不一等长期痛点。

过渡机制已高效运转

在正式司局挂牌前,民航局已提前搭建高规格过渡管理体系:

  • 2025年7月4日,民航局成立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宋志勇担任组长,四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涵盖总飞行师、总工程师及各核心司局负责人。该领导小组撤销了原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领导小组和促进低空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三合一”职能整合。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低空办”),挂靠民航局空管办,由副局长马兵担任主任,实行集中办公机制。

  • 设立6个专项工作组:适航管理组、市场管理组、飞行运行组、飞行服务保障组、安全管理组、规划法规组,分工负责关键领域工作。

这一“先过渡、再建制”的做法,确保了低空经济监管工作在机构正式落地前不断档、不空转,形成“领导小组统筹—低空办协调—专项组落实”的闭环管理体系。

03

5月13日:民航局“低空安全司”正式亮相官网

5月13日,据民航局官网最新显示,内设机构中已正式出现 “低空安全司” 的条目。其机构职责包括:起草低空经济发展规划、统筹低空安全与发展、建设低空飞行服务调度平台和低空飞行服务站体系等。

从5月9日批复到5月13日官网亮相,仅隔4个工作日,体现了民航系统“先过渡、再建制”的高效执行力。低空经济监管工作在新机构正式运行前已通过领导小组机制实现无缝衔接

04

近日:1000公斤推力级涡扇发动机通过验收,民营航空动力获重大突破

在政策架构加速成型的同时,产业端也传来实质性突破。由江西中发天信航空发动机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调试的1000公斤推力级涡扇发动机在南昌顺利通过项目验收。在10余位航空产业专家现场见证下,该发动机成功试车,各项性能指标全面达标。该项目不仅是核心动力领域的重大突破,更标志着国内民营航空动力企业取得了开创性成果。

技术亮点:

  • 在保持原有推力等级的同时,燃油经济性与推进效率大幅提升

  • 适配机型将获得更长航程与滞空时间

  • 满足未来无人机及通用航空领域对长航时、高可靠性动力的迫切需求

1000公斤推力级正是中小型通用飞机、大中型无人机的主流动力区间。国产化突破将直接降低整机制造成本,加速低空飞行器的商业化普及。该成果不仅是核心动力领域的重大突破,更标志着国内民营航空动力企业取得了开创性成果,为我国航空发动机自主设计与技术迭代提供了重要的工程示范。

#观察与展望#


回顾这几则消息——监管规则细化(新136部将一般商业飞行重新纳入许可、完善高海拔和异地运行规则)、治理架构升级(民航局低空经济司获批,形成发改委与民航局的分工格局)、组织保障到位(低空安全司正式亮相,过渡机制无缝衔接)、核心动力突破(1000公斤推力级涡扇发动机国产化)——它们分别对应低空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组织保障和技术保障。四者同步推进,标志着低空经济正从“概念热”全面进入“落地实”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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